江苏师范大学新师范综合实训楼项目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江苏师范大学新师范综合实训楼项目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案例详情

江苏师范大学新师范综合实训楼项目地块位于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内,占地面积18619m2(约27.9285亩)。根据徐州市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023315日),调查地块后期规划为综合实训楼,为高等教育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第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通过调查地块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快速检测结果等工作可初步确定,调查地块壤无污染痕迹,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未出现异常周边环境对调查地块的影响较小,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地块满足第二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同时也满足第—类用地环境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江苏师范大学新师范综合实训楼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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