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新沂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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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徐州市新沂市马陵山镇陵东村235国道东侧30米,占地面积28765m2(约43.147亩)。根据《新沂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规划选址及预审意见》(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310日),调查地块规划为机关团体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第二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通过调查地块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快速检测结果等工作可初步确定,调查地块壤无污染痕迹,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未出现异常周边环境对调查地块的影响较小,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地块满足第二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同时满足第—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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