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区汴塘镇高庄村310国道北、阚山电厂南侧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案例详情
一、基本信息
贾汪区汴塘镇高庄村310国道北、阚山电厂南侧空地(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徐州市贾汪区汴塘镇高庄村310国道北、阚山电厂南侧,占地面积10468.94m2(约15.7亩),中心点位置坐标东经E:117.578230 °,北纬N:34.404530 °。根据徐州市贾汪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的《江苏方正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环境污染物性质鉴定司法鉴定意见书(司法鉴定机构许可证号: 320321013)》确认调查地块曾堆放固体废物,为确认调查地块是否符合可生产食用农产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参照《关于试点开展拟开垦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农用地重点地块监测工作的通知》(苏农建〔2022〕11号)的要求,对调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
二、调查结论
通过2012-2024年的历史影像图,并结合土地使用信息得知,调查地块2014年之前为高庄村村委会农田,种植方式为小麦和玉米轮作;2014年至2019年在调查地块东部建设4个草莓大棚约2亩,其他区域继续种植小麦和玉米;2020年至2022年调查地块平整为空地;2023年在调查地块南侧和西侧边界位置使用编织袋堆放约255m2固废,2023年6月对固废进行清理;2024年至今为高庄村村委会农田,种植小麦和玉米。调查地块周边1km主要为农用地、村庄、地表水体、道路、商住区、学校和企业,相邻地块均为农田。调查地块北侧100m为江苏阚山发电有限公司,东侧700m为徐州冠宇木业有限公司,南侧300m为徐州浩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调查地块周边无化工厂、无规模化养殖、加油站、焦化厂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可能造成污染的企业,历史上不存在生产废水污染或污水灌溉区,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采样分析,可以确认调查地块受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低。土壤样品中各检出污染物含量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的筛选值(pH>7.5)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根据本次调查结果分析确认,调查地块符合可生产食用农产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贾汪区汴塘镇高庄村310国道北、阚山电厂南侧空地网上公示信息.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