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徐州璟虹颜料有限责任公司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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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徐州璟虹颜料有限责任公司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徐州市铜山区何桥镇土楼村和平路西侧、何赵线北侧,占地面积7498.82m2(约11.25亩),根据《徐州市铜山区何桥镇土楼村、付村村、庄里砦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及证明,调查地块规划为工业用地,对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为第二类用地。
徐州璟虹颜料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生产氧化铁红,行业类别为C26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3年11月,受徐州璟虹颜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鑫亿森环保科技(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调查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调查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一阶段调查收集的材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分析结果,分别于2023年12月、2024年11月及2025年2月进行了土壤、地下水样品采集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原徐州璟虹颜料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土壤pH值范围为8.46~10.8,部分土壤极重度碱化。砷、镉、铜、铅、汞、镍、锰、石油烃(C10-C40)、氨氮、硫化物检出浓度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 4403/T 67-2020)、河北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pH值范围为6.2~7.6,呈中性,除一般化学指标氨氮、硫酸盐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限值外,其它检出指标浓度均未超出相应的《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限值及(沪环土〔2020〕62号)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该地块后续仍作为工业用地,地下水不作为饮用用途,上述2项一般化学指标无相应毒性分值、无相应人体暴露途径(无饮用和挥发暴露途径),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小,在后续工业用地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应控制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并防范建筑工人的职业暴露风险,同时应综合评价地块地下水中硫酸盐对混凝土结构中钢筋的腐蚀性。综上,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后续用地的开发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