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小孙楼1-01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案例详情
(1)项目基本情况
丰县小孙楼1-01A地块位于徐州市丰县工农路东、广源路北,共分为两个部分,分别为“小孙楼1-01A(1)地块”和“小孙楼1-01A(2)地块”,总占地面积为59190.83m2(约88.78亩)。根据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小孙楼1-01A(1)地块规划条件》及附图(2025年6月6日)和《小孙楼1-01A(2)地块规划条件》及附图(2025年6月6日)可知,调查地块后期规划为商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第—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5年7月,丰县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江苏徐海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单位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地块内和地块周边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了解地块内土壤环境状况,识别了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并于2025年7月25日对调查地块进行了土壤表层样品PID和XRF快速检测,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丰县小孙楼1-01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调查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4.2.1,“若第—阶段调查结果确定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通过对调查地块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快速检测结果等工作可初步确定,调查地块土壤无污染痕迹,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未出现异常,周边环境对调查地块的影响较小,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地块满足第—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3)建议
①加强调查地块现状管理,保护地块不被外界人为环境污染,防止外部建筑垃圾、固废等污染源倾倒。
②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建设单位要进行具有针对性地安全环保培训,特别是地块环境保护的培训,施工之前要制定完备的安全环保方案,为施工或安全生产提供指导并要求现场人员遵照执行。
③表土剥离可以有效保护地表熟土资源不流失、不浪费,确保土壤肥力不受破坏,从而保持和提高土地的耕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加强对土壤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应当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