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徐州市东帆铝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原徐州市东帆铝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案例详情

(1)项目基本情况

原徐州市东帆铝厂地块位于徐州高新区华泰路西侧、玉泉河南侧,占地面积70073.41m2(约105.11亩),调查地块于2007年投产,行业类别铝延压加工(C3262),历史曾列入过徐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七条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原徐州市东帆铝厂地块规划用途的说明》(2026214日)可知,调查地块不作为一类用地使用,本次调查按照第二类用地进行调查。

20256月,徐州市东帆铝厂委托鑫亿森环保科技(徐州)有限公司对调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单位于20256月开展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工作,20258~9月,202641~3日对土壤和地下水采集及检测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原徐州市东帆铝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调查结论

调查地块土壤样品各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所选用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各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地块符合第二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原徐州市东帆铝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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